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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体育 关于2010年硕士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12浏览次数:3001作者:admin来源:5ob体育 供图:审核:
 

各系、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毕业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2004】25号文件规定要求,为做好07级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保证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在执行研究生院关于学位论文抽查的同时,我院补充和重申如下要求:
       1、为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务必参照我校新修订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撰写论文,并请各位研究生导师按照论文撰写要求严格检查学生论文,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评审。
       2、所有2010年3月份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于200912月份完成,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除学校对部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查盲评外,我院也将对所有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盲评。校抽查者名单将于2008年12月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学院抽查的学位论文要求在2009年1月16日前交院办(15-B310),凡逾期不提交学位论文者,其学位授予问题将延期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3、2009年元月3日开始办理网上硕士论文答辩申请手续,申请答辩时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归档材料表四);
(2)    指导教师审查意见书(归档材料表五);
(3)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原期刊、会议论文集或学术论文录用通知书(原件)和刊出前的论文样稿;
(4)    硕士学位论文1本。
4、所有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应于2009年3月18日前答辩完毕。请各位导师在2010年3月5日前将研究生答辩时间地点日程安排送教务员处,完成答辩的归档材料在3月20日前交院办。申报校优秀硕士论文者按校研字(2005)41号《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要求执行,同时报送优秀学位论文评审表(评审表从研究生网上下载)。
       5、经审查同意接受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需聘请二名专业领域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专家评阅(其中一位评审专家由学员聘请),评阅人应是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人(导师不参加)或五人(导师可以参加)组成,其成员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秘书必须由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中至少由一名校外或非本学院专家。硕士研究生填写答辩申请表格时注意,请在论文评阅人中只填写一名论文评阅人。答辩过程中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应采用即问即答的方式,不允许经准备后集中回答。答辩情况由秘书记录(包括提问及答案)。
       6、2010年3月校、院将在研究生院和ob体育 网页上公布07级硕士研究生抽查答辩的研究生名单,请参加公开答辩的同学在3月10日前将学位论文一式五本送院办。
       7、对于参与涉密课题的研究生,导师应对其学位论文进行保密审查,能做非密化处理的尽量做技术处理,不能做非密化处理的,按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的管理规定》(校研字【2006】31号)文件办理。
         8、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如果需要,申请人应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后正式定稿。定稿后的论文一式二本交院办,其中一本(线装本)请导师和学生本人在扉页上签名。
9、学校和学院抽查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的重点抽查对象如下:
(1)新增硕士专业毕业的研究生。
(2)新上岗导师带的首届毕业研究生。
(3)以往出问题较多的学院、学科、导师。
(4)带学生数较多的导师。
10、其它
(1)    所有欠费的研究生请交清培养费后再办理答辩手续。
(2)    对于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不能按时完成其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请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生本人申请,报学院和研究生院后,学校将保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并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保留答辩资格时间不超过4.5学年(从研究生入学起至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止)。
(3)    对于在学期间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按期毕业,学院学位评审分委会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待满足规定要求后,其学位授予问题再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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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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