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办,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有关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国庆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三)、10月2日(星期四)、10月3日(星期五)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二)。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对调日的工作安排,教学活动做以下调整:9月28日(星期日)上10月6日(第六周星期一)的课程、10月11日(星期六)上10月7日(第六周星期二)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