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人员经商办企业的通知》要求,为持续规范和服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工作,学校拟在2022年4月科研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对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科研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统计。
请在此期间有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科研人员填写《科研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统计表》(附件1),签字后将纸质版于4月21日之前提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15-36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在此期间,2022年4月已统计的科研人员没有经商办企业信息更新的可以不用填写。如有变更,也需填写附件1并提交。
联系人:肖洪鸣 84890004
李 岚 84896460
附件1.科研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统计表